为了进一步明确京津冀标志性成果的核心产出,加强与“十二五”支撑课题研究成果的衔接,水专项管理办公室(以下简称水专项办)于5月9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京津冀标志性成果研讨会,标志性成果一、二级责任专家,部分“十三五”和“十二五”项目(课题)负责人参加了会议。
会议提出,应结合“十一五”、“十二五”相关支撑课题研究成果,系统梳理完善标志性成果与“十三五”项目研究任务的对应关系;京津冀三条廊道相关内容需统一时间基准、水质水量基准和物理边界等参数,将“十二五”独流减河课题相关内容纳入“白洋淀-大清河”廊道,“十二五”海河干流课题相关内容纳入永定河廊道,北运河廊道与永定河廊道在下游合并,实现三条廊道入海等相关要求。关于下一步工作,会议强调,一是尽快建立起标志性成果责任专家对“十三五”项目研究内容动态调整等管理机制,避免标志性成果与项目研究内容“两张皮”;二是尽快与雄安新区和北京市水务局对接,调整白洋淀项目和北京城市副中心项目研究内容及目标,并对“十三五”水专项实施计划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和备案,确保实施计划与各二级标志性成果框架和目标表述一致。